婚后我父亲给我买了一套房,当时没有签购房协议和网签,仅有收据,现在开始办理大红本,我老公有权分吗?

老公欠了赌债,事后我才知道,需要帮他还款吗?
2025-04-23 2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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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你父亲指明赠予你(必须要有书面赠予协议),那么就属于你的个人房产,你老公没有共有权。如果没有指明,你老公有共有权。
赌债属于不合法的债务,你没有责任替他还债。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只要有明确的赠予合同房子就可以只属于你,和你老公就没有关系。

至于你另一个问题,赌债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不受法律保护的“恶债”,妻子没有义务偿还,所以你也无需帮他偿还。

2017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2款和第3款: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欠下的赌债、毒债都是在实施这些违法犯罪过程中产生的,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3:

买房子的时候,父母明确表示只是赠予一方的房产,那就只属于一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至于赌债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因为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详情可以找律师咨询。

回答4:

如果无法证明这套房子是由你父亲出资购买的话,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你老公一半的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