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理解

2024-11-20 09: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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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题一: 我国增值税实行三档税率,一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具体如下:《增值税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问题二:你理解的结果是对的,但对征税的理解我是这这样的,国家是针对产品制定征收税率,增值税是价外税,谁买了这个产品,谁付这个税。

  问题三: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第一个生产商卖出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下一家收取增值税,下个生产商用于抵扣,环环下去,卖给最终消费者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中间环节有产商开具了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就存在重复交税。

  问题四:按新《增值税条例》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电脑以不含税价格列入管理费用。

  问题五:要发票加钱,不要发票便宜点,这主要是偷税造成的,遵纪守法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开发票加7、8个点,有几种情况,一个是一些客户(消费者)不要发票,商家就收7、8个点将发票开给其他人,收7、8个点的钱(实际上卖发票):一个是所得税实行定率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所得税带征率为2%,那么他收7、8点,又赚取差额。

  问题六:这是非法的,没有公式的。没有倒卖过发票,也就说不上是几个点了。几个点是私下交易商量的,和进项没有公式关系。

回答2:

您好,本人今年9月20号刚好考了注册会计师的税法科目,希望下面的回答能解决你的疑问。
问题1 对于一般纳税人,当今增值税税率不是所有行业都是17% ,有使用13%的低税率的,主要是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如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等等。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注意是征收率,按征收率计算的是应纳税额,不是销项税额,它不能抵扣进项。

问题2 可以这么理解。因为增值税税负最终转嫁给消费者。对于公司来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的,但是,对消费者零售商品,一律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最终的增值税都是由消费者承担的。

问题 3 在这里,我想指明的是,只要是一般纳税人,不管他开的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要纳税。举个例子吧,A商品,不含税价100,增值税17,开具专用发票,那销售方要交17的销项税。如果他开的是价税和在一起的普通发票,总额是117,那他还是要交税,117/(1+17%)×17%==17元。但是对于购买方,如果取得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的。 注意 不是销售所有物品都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如 免税药品

问题4

不可以抵扣。 09年1月1日起,生产设备可以抵扣进项税,注意,是生产设备才可以。电脑这些,对于你公司,是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是不可以抵扣进项。即使你取得了专用发票,也不可以。进项税额只能连同价款计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在以后年度通过计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问题5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理解 是以下原因。 对于某些纳税人,税务局不是严格按照17%的税率,有时通过简易征收的办法,用征收率。地税局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综合税率7.45%。 税收管理员会依据你的经营情况进行核定征收。 所以 用的7% 8% 的税点。

问题 6 , 倒卖发票的行为,你也说了 ,是犯罪的,请你不要有这种想法,后果很严重... 如果被查到,不仅要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甚至有刑事责任

回答3:

1、现行增值税的税率有17%、13%、7%,其中7%是“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具体内容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相关条款。

2、大概就是你的这种理解。但更为一般的理解是,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是极易进行税负转嫁的税种,即是说纳税人跟负税人不统一。而所谓税负转嫁,就是销售方通过向生产者压低价格(前转)和向购买者提高价格(后转)的方式进行税负转移的过程。你所述的题目中,A公司应就其的销售额负担销项税额,是纳税人;但是当其将货物销售给C方时,实际上已将税负转嫁给C公司,C公司实则为负税人。

3、你不用担心它经历多少个环节。在任何一种增值税的交易环节中,只涉及两方:进项(购买者)和销项(销售方)。因此,不论是初始环节还是终止环节,抑或是中间环节,都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你所说的意思是从理论上的最开始环节和理论上的终止环节,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给买家的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确认销项税额,购买方确认进项税额,终止环节亦然。

4、你所述的专票是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进行抵扣的,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扣除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旧的条例是不能扣除的,这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但是,根据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可以税前扣除的税金)的规定,增值税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5、你的这个理解也许跟税法有些偏差。商家卖给你的电脑的进价你是无从知道的,所以他们说要票和不要票的价格,都是他们精心核算后的价格,至于你所说的加7、8个点而非理论上的17个点,便是这个道理。反正他们有得赚就行了,不论是开票还是不开票。

6、你的这个问题提得不清楚,你所说的“销项”是销售额还是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得而知。
假设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已知销项为100万,倒票倒出进项为80万,假设这80万进项税额都得到认证的话,那么当期应交增值税额=100-80=20万元;如果进项是90万的话,那么当期应交增值税额为10万元(100-90=10)。
至于你所说的“几个点”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明;但可以根据以下公式来确定,当期应交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的税率-买价×适用的税率-上期的留抵税额(若上期无留抵税额,则为0);可以看出,欲使当期的应交税额减少,在不考虑上期留抵税额的情况下,是要努力增加进项税额的。
至于题目中的倒卖发票的严重性,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具体规定,少说也要判几年刑,加罚金。

回答4:

回答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问题2和问题3
税额全部给商家,整个过程中商家纳税为0,这样理解不对,商家可以取得进项,销售时产生销项,销项-进项的差额 交增值税,只要销项>进项商家就需要缴税, 而你说的消费者最终承担这部分,的确是这样,但是消费者是承担了进入成本的税金部分,这个和直接抵扣是不一样的,所以厂商照样缴税,只不过这部分需要靠利润挣回来。
“第一个环节给买家开什么票(最初生产商,没有进项,如果开增值税发票又没有抵扣)?”第一环节不给买家开票,原料商只给生产商开票,生产商给销售商开票,销售商给买家开票,“最后一个环节给买家开什么票?”买家和销售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方不是就开普通发票/剪贴式发票,所以去商场买东西,很少收到增值税发票吧?

问题4
“我公司是做汽车贸易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东北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不是固定资产,都可抵扣,其他地区不可以。但是需要备案。
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都不可以抵扣。折旧都可以税前列支。

问题 5
电脑城 购物,因为他们都是开剪贴发票吧,不是一般纳税人,所以税点不是17,一般零售业税率为4%缴纳(小规模商业企业纳税人)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和你要7.8个点的税钱,是因为加上了城建、教育附加等等。

问题 6
80万进项发票
就是税额为80万,税率17的话,也就是不含税金额为470.59万,(470.59*0.17=80),价税合计为550.59万元。
如果你说的80万是含税价,那实际的进项税只有(80/1.17)*0.17=11.6239万元

回答5:

1.0 有其他税率。

2.0 可以这样理解。通俗的讲,东西在谁手里,谁就要承担增值税,物价的17%(一般情况)。企业得到商品60元,要付税10.2元。一路击鼓传花下去,这个税就到了消费者手里,而且是按照接手物价100元为基础算的17元。而有些时候企业自身将商品“消费”了,那么最后一棒算在企业头上,企业是要承担这个税的。

3.0 头和尾的问题。第一环正常开增值税发票,第一环的特殊之处是没有买价,只有卖价。没关系,关键看东西在谁手,税就由谁负担。我把煤挖出来,账上写100元/吨,好!物价有了,应交17元的增值税。实际上,头是不交也不抵的,也没有必要抵,我把煤卖给第二环,东西脱手了,这个税就由二手的交了。最后一环的特殊之处是有买价,无卖价。其实处理也简单,一方面国家不允许给个人开增票,直接物价+税=含税价开普票。即使通过某些方式得到增票,物品不流转下去,你不能抵扣,还是一样。

4.0 2009年1月1日起,原则上,电脑作为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但各地掌握不同,因为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税法是不允许抵扣的。另外,这个票,不能作为财务成本税前列支,因为整个利润计算的源头就是从不含税收入开始的,对应的各项费用也是不含税的,不用考虑增值税对所得税的影响。

5.0 理解有误,电脑卖场柜台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统一3%的征收率(不同于17%,是另一种简化算法,没有进项、销项和抵扣),说白了,就是价格100元的电脑产品一次性按3%(3元)简单计税,就拿你1.0里的举例,电脑老板进货60元,进项税10.2不能抵扣,所以就相当于老板是个消费者70.2买入。然后100元买给你,赚29.8元。他往往是开出库单(非发票)逃税的,所以3元(3%)可要可不要,国家也得不到。但是谈含税3个点,是讨价还价的余地,每月确实也要交一些税搪塞税务,而谈7%就是蒙你了。

6.0 买票抵税风险很大,得不偿失。中小企业起步一般都不大规范,生存也比较艰难,但有些底线是不能碰的。就买票来讲,你能省几个钱?这个把柄一旦被一些存心不良的人抓住,不是骗吃骗喝,就是举报你,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