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待遇水平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三)补贴发放程序
1、申请 符合发放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应在年满规定年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二张,本人邮政银行账号,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老人行动不便的可委托近亲属,凭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等无委托人的,可由村(居)委会代为申请,填写《虞城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受理及公示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核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将本村(居)委会所有申请对象公示3—5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在《虞城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签字盖章,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乡(镇)民政所。
3、审查 乡(镇)民政所负责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派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入户调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查结束后,在《虞城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签字盖章,将申请表和本辖区高龄老年人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上报县民政部门。
4、审核 县民政部门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县民政部门抽查比率不低于20%。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关材料退回乡(镇)民政所,由乡(镇)民政所或村(居)委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被执行人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不执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
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一、办理健康证大概要多久能拿到
一般为=需要2-7天。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二、体检和办证流程
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