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子:
宅基地是属您爷爷奶奶的使用权,在上面几间
没有房顶的破房子也是属您爷爷奶奶的所有权,
现您爷爷奶奶相继过世,也没有立下遗嘱其房地
产权归您父亲或您姑姑,其使用权与所有权转变
为遗产,您父亲与姑姑和其它兄.弟.姐.妹即成为
法律意义上的法定"第一继承人,对遗产"均具有
平等的享有.占有.处分的继承权.不因您姑姑已
结婚或独立户口而削弱其享有的继承权利.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
人死亡后,如果没有声明放弃继承权,则应当视
为继承人接受继承,遗产应当在继承人接受继承
时属于继承人所有。
因此,您姑姑的继承主张能够成立.致于该遗产
中的房屋"动产"部分,在您爷爷奶奶生前,您父母
投资对房屋进行维修或翻建,对该房屋形成的贡
献比您姑姑大,可根据"谁投资谁获利"的投资比
例原则进行处分.致于"不动产"的宅基地,您父亲
与您姑姑均享有平等继承权.您们可以根据上述
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家和万事兴嘛!如协商不成可
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利用司法程序进行合理解
决.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请与qd-gws@163.com邮
箱联系,免费咨询!
主要看你们房子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爷爷的名字,你的姑姑是可以分到一些房产的。如果是你父亲的名字,你的姑姑是无权得到房子的。
房屋应该由你爷爷的所有子女继承。
你若要继承该房产,首先要通过继承公证。
你的叔叔伯伯和姑姑以及你父亲一致同意让你一人继承,并在公证书上亲笔签名。
然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看户口本,再找找你爷爷奶奶有没有遗嘱或者公证.
如果户口本上有你姑姑的名字,那她就有一部分继承权.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她的名字,而且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有效的法律文件(比如:你爷爷奶奶的遗嘱或者做的公证等等)能够证明她拥有继承权的时候,她就没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希望能够帮到你.
最好还是咨询你们当地的拆迁办,还有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因为每个地方政策法规都有所不同.
有什么不明白的继续提问,我尽我能力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