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在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里的括含范围不同。因西方古代只有双刃和直型的剑,对西方人来说刀也被定义为剑的一种。虽然如英文在细分时会用Saber一字来指(单刃的)军刀,Falchion来指(单刃的)弯刀,但它们也被包括於西方文化的剑中。
而在中国文化里,剑与刀是两种不同的武器,剑特别用来用来指“双锋直型刃”,而刀则是指“单锋弯型刃”。
参见中国名剑和中国古剑史。
在中国有分刀与剑,在日本则没有分刀与剑,因此在日本刀与剑是相通的。
在东方和西方文明中,剑都是一种地位比较高的武器。在中国古代,剑被称作“百兵之君”,常常被当作一种高贵的装饰品。从皇帝到文人都喜欢佩剑以显示身份。此外,剑也被当作一种仪式道具,比如在中国道教仪式中,剑常常被作为一种降伏妖魔的法器;在欧洲,剑被用于册封爵士与骑士,这个习惯一直流传到今天。
部分心理学理论提到,剑象徵著人类的阳具;对剑的推崇与喜爱中,往往隐含著某种程度的阳具崇拜情节。
历史
铜器时代
人类自从铜器时代起开始使用带刃的武器。早在公元前2世纪,人类就可以制造类似于匕首的武器。在铜器时代,由于无法突破铜的抗张强度,超过90公分的剑是几乎无法见到的。人们需要找到一种比铜更硬的金属才能造出更长的剑。剑柄最开始只是一个简单的把手,防止使用者被剑刃割伤。
欧洲地区的地中海、黑海以及西亚地区的剑是典型的柳叶刃,北欧地区的剑则是螺旋型的。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在考古上也发现了青铜剑遗物,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於这些地区。
铁器时代
铁剑在公元前13世纪的铁器时代开始普及。赫梯人、希腊迈锡尼文明以及原始凯尔特语系的初铁器时代文明(公元前8世纪)是最早使用铁剑的。铁剑,由于对原料的充分利用而被进行大规模生产。早期的铁剑要比后来的钢刃剑差很多,由于很脆,铁剑甚至还不如一些好的铜剑,不过铁剑的优势在于制作简单,材料利用率高,这使得整只军队都能用上这种金属武器(不过埃及军队早在铜器时代就已全军装备铜剑)。
后来,铁匠们发现只要在铁熔炼时加一些木炭等碳素,就能制出一种更强的合金。全世界制剑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使用最广泛的便是铸模法。
在希腊、罗马的古风时代和波斯的安息和萨珊王朝时期,铁剑已经普及。
希腊剑Xiphos和罗马短剑Gladius是这一时期典型的剑型,长度通常在60到70厘米。到了罗马帝国后期出现了称为Spatha的剑(这期间在君士坦丁堡出现了使用Spatha的贵族阶层Spatharius),至此,长剑时代来临了。
中国的铁剑自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时代就已经随著冶铁技术的发达而出现,这时楚国与韩国(中国战国时代其中一国的国名)名剑满天下,长度从80公分至140公分的皆有。而汉代是中国把剑作为战争兵器的最盛行时代,西汉中期出现了著名的环首刀,至东汉时完全取代了西汉时流行的长剑。汉代以后剑渐渐从中国战场上的主流武器中退场,取而代之的是刀。
中古世纪时期
Spatha剑在民族大迁徙时期甚至完全进入中世纪时都很普及。Vendel时期Spatha剑被用日耳曼式的花纹装饰(并非日耳曼仿罗马花纹)。维京时期产生了更多标准化生产的剑,但是剑型依然是以Spatha为模板的。
直到11世纪的诺曼剑才创造了锷叉(Quillon)和十字型护手(Crossguard)。12到13世纪的十字军使用的武器就是这种形如十字架的剑,改动主要是使剑柄圆头更尖。这些剑的攻击方式被设定为砍杀,不过装甲上的被砍杀点也同时进行了加固。
西汉时出现的环首刀流行於之后的三国、晋、南北朝与隋代,直至唐代才被由环首刀改进及发展出来的唐刀(也称作横刀。)所取代。由中国刀发展而来的韩国的环头大刀在韩国的三国时代很出名,从西元9世纪开始有记录的日本刀也源自中国唐代的横刀。
中古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时期
14到16世纪,随着装甲的改变,新式剑的出现越来越频繁。最主要的改变是剑柄和剑刃的加长导致双手剑的出现。在15世纪,这种双手剑被称为langes Schwert(德语)或是spadone(意大利语),意为长剑。长剑由于其攻击范围以及刺和砍的能力增强,越来越受欢迎。15到16世纪,有大量的战斗手册介绍如何使用双手剑。另一种改变是出现了专门对付盔甲的刺剑。铠甲的薄弱处是连接金属板的地方,这些地方是用绳或皮革连接,刺剑可轻易刺穿而不被弹飞。因此刺剑也是风靡一时。
16世纪,日耳曼长剑Doppelhänder (现改称Zweihänder,意为使用双手)终止了剑的增长化倾向(主要是由于铠甲的衰退以及轻火器的兴起),中世纪早期盛行的单手剑再度流行。
该时期是剑最普及,地位最高,近战格斗中效果最好的时期,同时,剑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也随着科技进步而衰退。不过,剑依然是普通人防身的最佳选择。
中国明代则因为了抵抗日本海盗,出现了将日本刀仿制了一系列的倭刀与苗刀。而这时中国人几乎把双刃的剑当作防身武器,而用於战场上的几乎皆是刀了。
近代
有人认为轻剑是由16世纪西班牙的espada ropera剑演化而来的。轻剑与以往的剑的最大不同在于它不再是军事武器而是平民化的防卫工具。轻剑和意大利的schiavona剑将十字型护手转化为杯形护手。在17到18世纪,较短的佩剑开始风靡整个欧洲,成为富人和军官的首选配饰。轻剑和佩剑在18世纪相当风行。
在殖民主义时代欧洲人开始仿制了敌对的中东或中亚民族的单刃刀,称为sabre(军刀或马刀)仍然被定义为剑的分支。
在剑退出时尚的行列之后,手杖代替了它的位置。例如,在手杖中隐藏的刀剑。法国武术la canne就是将藏有刀剑的手杖作为武器的。
剑在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之时,扮演的角色从战士身上退到平民的腰间,过去在战争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已被火器替代。即使是作为个人的防身武器,剑在19世纪初就已尽失优势,而被轻便的手枪替代。
一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剑都是部队的必备装备。但到了二战时期,除了肉搏战中会使用剑之类的冷兵器,其他战斗都是只由枪炮完成的。
而在现在,剑仍在使用中,但只是出现在军队指挥官的行军服和正装上,或是许多国家保留的重装骑兵的装备中。西方的某些仪式典礼上也会用到剑。
人类自从铜器时代起开始使用带刃的武器。早在公元前2世纪,人类就可以制造类似于匕首的武器。在铜器时代,由于无法突破铜的抗张强度,超过90厘米的剑是几乎无法见到的。人们需要找到一种比铜更硬的金属才能造出更长的剑。剑柄最开始只是一个简单的把手,防止使用者被剑刃割伤。
欧洲地区的地中海、黑海以及西亚地区的剑是典型的柳叶刃,北欧地区的剑则是螺旋型的。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在考古上也发现了青铜剑遗物,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
最早的无法考证,不过我估计是北欧(个人猜想)
华夏剑史
轩辕剑 黄帝所铸 首山之铜 天文古字 广黄帝东行纪云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后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画影
(1)腾空 颛顼所有 拾遗记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
如龙吟虎啸
(2)禹剑 夏禹所铸 腹上刻二十八宿面文明星晨,背记山川 藏之会稽山
(3)启剑 夏王启铸 铜 三尺九寸 后藏之秦望山
(4)太康剑 夏王太康铸 铜 三尺二寸 太康在位二十九年辛卯三日铸
(5)夹剑 夏王孔甲铸 牛首山之铁 铭曰夹 四尺一寸 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甲辰铸一
铭曰夹
(6)定光 殷太甲铸 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二尺 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甲子铸一剑曰定光
(7)照胆 殷武丁铸 铭曰照胆古文篆书 三尺 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戊午铸一剑曰照胆
(8)含光 殷代 列子曰卫周孔其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一曰含光二曰承景三曰脊
练 承景脊练
(9)镇岳尚方 周昭王铸 铭曰镇岳尚方古文篆书 五尺 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壬年铸五
剑各投五岳铭曰镇岳尚方
(10)昆吾剑 周穆王时西戎献 链钢 长欠有咫 用之切玉如泥
(11)骏 周简王铸 铭曰骏大篆书 三尺 简王在位十四年以元年 镉现?
(12)干将 吴人干将莫邪所造 铁 吴越春秋载吴王闯庐使干将作二剑其妻莫邪断发翦爪投
炉中剑成雄号干将雌号莫邪 莫邪
(13)越五剑 脚 冶子造 铜锡 越绝书载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
纯ぬ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
(14)越八剑 越王使工人所铸 采金 拾遗记载越王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以成八剑名曰掩
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
(15)龙渊 楚命欧冶干将所造 铁英 越绝书载楚王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命风胡子往见之
使作铁剑因成龙渊
(16)太阿工布铁剑三枚太阿工布诫 秦昭王铸 铭曰诫大篆书 三尺 昭王在位五十二年以
元年丙午铸
(17)定秦 秦始王铸 采北祗铜 铭曰定秦小篆书李斯刻 三尺六寸 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
年丁巳铸
(18)神剑 汉太公所得 ぬ命诀载太公微时有冶为天子铸剑指太公腰间佩刀曰若得杂冶即
成神剑可以克天下太公解投冶中剑成授太公
(19)赤霄 汉高帝所得 铁 铭曰赤霄大篆书 三尺 高帝以秦始皇三十四年得於南山及贵常
服之斩蛇即此剑
(20)神龟 汉文帝铸 三尺六寸 同时铸三剑刻龟形故名 帝崩命入剑玄武宫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茂陵剑:《世宗纪》:“汉昭帝时茂陵人献一宝剑,上铭曰:直千金,寿万岁。”
镇山剑:蜀后主刘蝉造一巨剑,以镇剑口山,往往人见精光,求之不获。
倚天青虹::《平阳史传》:“魏武帝初时有两剑,曰“倚天、青虹”。其利断铁如泥,一自佩,一赐夏侯恩。
珠剑::《魏书》:“羊侃初为尚书郞,以力闻,魏帝试作武状,侃以手扶殿没指,帝壮之,赐以珠剑,拜征东大将军。”
魏三剑:“即飞景、流采、华鋋。”
清刚:魏太子造匕首二,其一理似坚冰,名清刚,其二耀如朝日,名曰阳文。
尚方剑::《朱云传》:“云奏帝曰:“愿赐尚方斩马剑,斩佞臣头”
秘剑::《彭宠传》:“朱浮对光武曰:“前昊汉发兵时,大王遗宠以秘剑。”
玉具::《冯夷传》:“赤眉延岑暴乱三辅,以异为征西将军付之。车驾送之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剑。”
永昌::《刀剑录》:“宋废帝元证中干蒋山之巅造一剑,曰:永昌。”
镇山冗水:《刀剑录》:“魏道武帝于嵩阿铸二剑,曰:镇山。曰:冗水”
龙雀:《魏志》:“赫连百练为剑,曰:大夏龙雀,铭其背。”
水心剑:《未晰传》:“秦昭王三月三日置酒河曲,见金人捧水心之剑以奉王,曰:今君制有西夏。”因此立为曲水。”
五丁剑:《蜀小志》:“五丁力士遗剑于梓潼县之龙潭,岩间发百光。”
火精:唐德宗将幸奉天,自携火精剑,去内殿,砍槛上铁狻猊,应手而碎,及乘舆遇急,侍从皆见上仗数尺光明,即剑光也。”
鳞铁星镡:《西阳杂俎》:“郑云达少时得一剑,鳞光星镡,有时而吼。”
分景流黄择精:《汉武内传》:“西王母带分景之剑,上元夫人带流黄、择精之剑。”
绕指柔:《广舆图》曰:“扬州兴北平望湖中一剑,屈之首尾相就,识者曰即”绕指柔”
含光、承景、宵练::《列子》:“卫周孔其祖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其一曰:含光。其二曰“承景”其三曰“宵练”
毽子是人立刀旁是因为见识古代兵器之一,他与刀是相同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