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