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飞机时,粉末不是易燃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就可以携带。
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包括:
一、危险物品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二氧化碳、水煤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
(2)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
(3)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
(4)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
(5)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
(7)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
(8)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
(9)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
二、其他物品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传染病病原体,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
(2)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
(3)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4)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5)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条 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绝漏检、失控等事故的发生。
第五十条 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对超量部分可退给旅客自行处理或暂存于安检部门。
安检部门对旅客暂存的物品,应当为物主开具收据,并进行登记。旅客凭收据在三十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视为无人认领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第五十条 行李运输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该航班经停地或目的地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会同旅客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尽快查明情况和原因,并将调查结果答复旅客和有关单位。如发生行李赔偿,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办理。
因承运人原因使旅客的托运行李未能与旅客同机到达,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应给予旅客适当的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安检常识及注意事项
能带,但是有的扎筋的安检会让你拿出来看看,但是一般情况下都能带
乘飞机干花,干花粉末能带。
乘飞机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
(二)爆炸物品类,
(三)管制刀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
(五)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 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