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简称分别为京、沪、津、渝。
2、5个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简称分别为蒙、桂、宁、新、藏;
3、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与澳门;简称分别是港、澳。
4、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省级行政中心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南宁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拉萨市。
5、其余省行政中心及其简称:
浙江省 浙 杭州 安徽省 皖 合肥 福建省 闽 福州 江西省 赣 南昌 山东省 鲁 济南
河南省 豫 郑州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广东省 粤 广州 海南省 琼 海口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贵州省 贵或黔 贵阳 山西省 晋 太原
云南省 云或滇 昆明 辽宁省 辽 沈阳 陕西省 陕或秦 西安 吉林省 吉 长春
甘肃省 甘或陇 兰州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青海省 青 西宁 江苏省 苏 南京 台湾省 台 台北
扩展资料
审批原则:
①全国人大审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
②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改变隶属关系;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审批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的设立、撤销、更名或变更行政区域界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简称
1、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简称分别为京、沪、津、渝。
2、5个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简称分别为蒙、桂、宁、新、藏;省级行政中心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南宁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拉萨市。
3、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与澳门;简称分别是港、澳。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字面意义,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分类型,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单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同等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
特别行政区简称特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4个直辖市:北京,简称“京 ”, 行政中心:北京;上海,简称“ 沪 ”,行政中心:上海;天津,简称“ 津 ”,行政中心:天津;重庆,简称“ 渝 ”,行政中心:重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 ”,行政中心:呼和浩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 新 ”,行政中心: 乌鲁木齐;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 桂 ”,行政中心:南宁;西藏自治区,简称“藏 ”,行政中心:拉萨;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 ”,行政中心:银川;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简称“港”,行政中心:香港;澳门,简称“澳”,行政中心:澳门;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分类型,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单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同等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
特别行政区(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缩写SAR)简称特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直辖市
直辖市
名称 简称 行政中心
北京 京 北京
上海 沪 上海
天津 津 天津
重庆 渝 重庆
2.自治区
名称 简称 行政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
西藏自治区 藏 拉萨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川
3.特别行政区
名称 简称 行政中心
香港 港 香港
澳门 澳 澳门
4个直辖市: 北京(京)、天津(津)、上海(沪)、重庆(渝)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蒙)、广西(桂)、西藏(藏)、宁夏(宁)、新疆(新)
2个特别行政区地名称 :香港(港)、澳门(澳)
省(23个):河北(冀)、山西(晋)、辽宁(辽)、吉林(吉)、黑龙江(黑)、江苏(苏)、浙江(浙)、安徽(皖)、福建(闽)、江西(赣)、山东(鲁)、河南(豫)、湖北(鄂)、湖南(湘)、广东(粤)、海南(琼)、四川(川)、贵州(贵)、云南(云)、陕西(陕)、甘肃(甘)、青海(青)、台湾(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