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都说了租期10个月,现在住了一个多月,就打算毁约,当然可以算违约。
现在钱在谁手上谁是老爷。当初我租的房子正常到期,我都有拿不会押金的思想准备的。
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减少损失,一个就是租期10个月,你可以拿回160元的押金的,因为你已经履行了一个月的合同;另外一个就是所有的水费,电费帐单全部藏起来,一走了之,让房东以后自己去交。
我那时候最后的帐单都没有去付,都是用押金来扣除的。结算的时候房东只打算拿钱,没打算还钱的。走的时候房东和他老婆脸上都快抽筋了。
既然你的合同都注明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出租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结清手续,否则房屋空闲损失由乙方承担.注意,待甲方同意后,才可以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结清手续,否则房屋空闲损失由乙方承担.那你就有点被动了
你的提前退房可能造成他人的一定损失,应当支付一定的违约费用,扣除该部分的押金可以要求返还
你的合同签的是10个月的.没到10个月你就退房,这已经是违约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