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期间,是不断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的过程,如果认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公安机关就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且需要逮捕羁押,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就不会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拘留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你好:
你提出的问题比较复杂,下面我一个一个给你说明:
1、因在商店购物与老板发生口角,引起打架,这是属一般的治安行政案件;
2、但打架结果打掉老板二棵牙齿,按《人体轻伤标准》,已构成轻伤害,如果被打掉的是二棵门牙,影响面容的话,能构成重伤害;无论重伤还是轻伤,公安机关都要立案侦察、对嫌疑人都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采取强制措施的。
3、刑事拘留最长是30日。在30日内公安机关作出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从刑拘转为预审,再押二个月。
4、并拿走了老板的400元、一部手机,这属于抢劫犯罪行为,并属于重大抢劫案件,公安机关肯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侦察的;
5、是否重伤还是轻伤,要依照医院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法医鉴定来确定的;
6、上述四人从法律上应视为共同犯罪,但要分清主要作用和次要作用,认定主犯和从犯。
7、a是否参与共同犯罪的问题,要经公安机关的调查才能查明。因此,公安机关对a采取刑拘措施是正确的。
请你参考。
可以最长追究半年左右,这种行政拘留一般和侦查有密切关系,只要侦查结束行政拘留就结束,但是你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出来等待侦查结果
关于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一种意见认为,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行政拘留时间应当以“时”为单位计算,执行时间满24小时为1日;另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拘留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不必拘泥到“时”。鉴于上述情况,陕西省公安厅曾专门就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请示公安部。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这样的话好像是不能超过12 还是24小时吧
正常的可以依法传唤a到公安机关做个笔录。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