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60%的股份,并给了原股东一部分补偿金,并在并购合同上约定了原股东5年内不能离职,现在不到五年,想辞职是不可以的。因为在并购合同(符合《合同法》的有效合同)中已经加入“原股东5年内不能离职”附加条款,除非并购方主动的辞退的,你自己的辞退就是违约,要承担《合同法》和并购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本律师认为: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并购合同是两个公司之间的行为,无权限制员工;看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