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不是所有农民合同制工人期满未续签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能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也是需要一些条件的。这些条件是:(1)农民合同制工人所在单位必须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2)农民合同制工人所在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即以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工资在内的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基数,而没有故意将这部分人的工资从工资总额中剔除;(3)农民合同制工人必须在缴费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此外,自愿失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无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了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条件,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在本单位没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补助1个月,但最长时间不超过24个月,补助标准按所在区、县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农民合同工被解除合同与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的保险待遇是不一样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像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那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但是,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可以多看一些派遣信息,像麦斯特人力资源就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