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狱警 体检详细标准是什么

2025-03-04 19:12: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 狱警的体检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2.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3.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回答2: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你可以看一下【2015年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查看详细的内容和视力要求及体检标准,祝你备考愉快!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回答3:

视力,身高体重,体能测试

回答4:

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
(一)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请报考者按下列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标准进行自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报名。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的;外观存在明显疤痕(指面部和手臂)或存有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的,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色弱,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不合格。
(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