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觉得不公平,有委屈是吧?如果没有参加社保缴费的这些人,至今没有待遇,这种不公平、委屈感就不会存在,对吧。 那部分人给予一定的待遇(无法比拟社保待遇),是对那个年代工作肯定,因没有养老保障政策给予他们一点安慰而已,不值得愤愤不平。给予他们待遇是政策问题。不给你是法律问题,因为咱们国家法律规定,每个人终身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障。不给你无可厚非,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