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期间用丙类药是由个人负担吗?

2025-03-01 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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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中药饮片三部分,西药采用通用名,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品名。《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常规药品;乙类目录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的价格略高的药品。使用甲类目录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乙类目录药品中加“*”号的药品。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作出限制规定,或适当加大个人的自负比例。

回答2:

甲类全报,乙类报80%,丙类全部自费

回答3:

你好,我是沈阳市企业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丙类药费是由单位承担还是由工伤者本人承担

回答4: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丙类药物不在上述三大目录的范围之内,属于超出标准的情形,超出“三项目录”之外的医疗费用,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承担。
3.但是,除非属于抢救生命危急工伤职工所必需的,并经用人单位同意使用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丙类药物进行治疗,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无锡市、厦门市、蚌埠市以及福建省等地已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对超出“三个目录”的情形做了相关的规定,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