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滨州企业干了几年交了社保,辞职后农村户口怎么转回济宁社保

在滨州企业干了几年交了社保,辞职后农村户口怎么转回济宁社保
2025-03-13 2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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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当事人是当地城镇户籍居民,在工作单位参保缴纳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当事人可以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一次性补缴足不足年限,延迟办理退休手续,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当事人将来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如果她不是当地城镇户籍居民,当事人不可以在当地参保地申请补缴,只能迁移回户籍地申请一次性补缴,也不影响她将来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如果是农业户籍居民,只能迁移回户籍地,与新农保帐户合并,享受农保养老金待遇。

另外一个市的社保,与原来市的社保不冲突,到时候当事人回原市的时候,当事人就可以转回来,缴纳时间是按累计时间算得。所以不影响当事人以后养老,钱一直在当事人账户里面,到退休的时候,就可以使用。
关于如何转移: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回答2:

带着身份证、社保卡,到投保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