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劳动仲裁竟然受案并要求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可以拒绝提交答辩书吗?

2024-11-01 01:28: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既然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那么就应该参加答辩,如果不参加答辩的话是可以缺席裁决的,会对本方不利。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回答2:

建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异议。

回答3: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