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被单位按自动离职违纪解除合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旷工被单位按自动离职违纪解除合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2025-02-26 18: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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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工因为旷工,被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之前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