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个手机,没有归还失主,用手机打了电话,失主找到我,要我赔偿他600元,请问我的行为是偷窃行为吗?

2025-04-27 23: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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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事实是按照你所描述的话。不可能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手机是你捡到的,不存在一开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也不构成侵占罪。我国法律规定的侵占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你捡到手机后,并没有拒不交还。缺少犯罪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你捡到手机而导致的这一些列问题,并没有触犯刑法。但却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是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因为你捡到手机后并没有及时归还(虽然有种种原因),而且打了电话,已经对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个损失,你一定是要赔偿的。包括返还手机和已打的话费。但绝对没有义务购买这个手机。
你说的这个受害人确实做得有点过分了。这件事他也有过错。如果他一直这样咄咄逼人的话,你可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回答2:

别理他,让他按法律程序办好了。
他要你赔钱,你就拉他去报警以示清白好了。
1.手机不是你偷的
2.你捡到手机的时候,它已经脱离它的主人了。也就是说,就算你不捡到,也会被别人捡到
3.你捡到手机,不代表你有义务把它交给警察或者找到失主。你没有这个义务!你只有在失主找上门来的时候,有归还的义务。如果他找上门来的时候你拿不出手机,那你应该赔偿。问题是你拿得出手机,那还给他就是了。何来赔偿?
4.他告你盗窃,你就索性跟他去警察局嘛。你看警察会不会给他立案!
5.如果他说你拒不归还,属于侵占。那就让他告你去吧。侵占罪是要他自己起诉法院才管的,连警察都不管的。证据得那人自己提出。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会给他立案的。你把手机还给他,你就没有侵占了;你还给他他不要,那属于他抛弃了手机,你就堂堂正正地收好了!
6.他硬要你给他200块,属于强买强卖。你不接受就是了。
7.跟老师解释清楚。你并没有拒不归还。手机也已经拿回来了。你可以说你是暂时放在朋友那里的。别怕解释不清。
8.对方有什么损失?对方自己买了个新手机,花钱,买新的,一毛钱损失都没有嘛!告到法院去,也不会判他有损失的!
9.把手机丢还给他,该怎么办怎么办。上级要是处罚你,就要有证据,别说上级了,连他自己都拿不出证据!口说无凭!

总之,从法律上说,你什么事儿都没有!最多捡到以后直接给朋友,道德上有点过不去罢了。

回答3:

  不属于偷窃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属不当得利。由于你的不当得利至使他人损失,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人,赔偿称谓不妥,缺乏法律依据。

回答4:

你既不是盗窃,也不是侵占,你的行为应该说虽有瑕疵,但是无可厚非,我支持你,但是你的性格太软弱了,你是军队吗,怎么还有指导员,你就不给她钱,看她能怎么办。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