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复杂,至少需要进一步了解如下的情况:
1、适用法律。如果是大陆注册的企业在大陆的话,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如果是在台湾省注册的台湾当地的企业的话,可能只能适用台湾地区有关的法律。你提到内部股的票面价值是rmb2元左右,虽然大陆公司法并没有强制规定,但一般而言,股票的票面价值为1元。
2、职工股的发行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框架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最高为200人,超过200人,就属于公开发行,没有核准的公开发行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因此,大多数企业可能会采取设立持股公司或者其他方式代持股份。
3、协议。在合法的前提下,双方的认购/认股协议就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的依据。
因此,针对你提到的问题,需要更多的信息,才有可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