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当铺的手续: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不得出资设立典当行,不得从事典当经营活动。
开当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每家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每年;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eg:股权等)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万元。
3、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扩展资料:
由于典当业具有融资、方便群众生活等许多方面的作用,这就决定了目前已方兴未艾的这个行业将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当铺成了“第二银行”,学会利用当铺已是一种新潮。
旧中国,当铺因巧取豪夺,高利盘剥典押人而声名狼籍,但是,今天的典当业无论在服务目的、经营主体,还是服务对象、典当标的物等方面都和旧式典当有着根本的不同。
在服务目的上,新典当业是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具有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生产和流通的作用。而旧典当业则是乘人之危,任意压低当价,是剥削阶级高利盘剥的场所。
在经营主体上,新典当业有国营、集体、个人经营和联合经营等形式;而旧典当业则是私营的。
在服务对象上,新典当业主要面向广大群众、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而旧典当业则主要指向生活贫困的阶层。
在典当物品上,新典当业大多经营比较责重的物品,如家用电器、高档生活用品、交通运输工具、企业闲置设备和原材料等;而旧典当业经营的大多是因生活所迫而典当低值的生活用品。
在典当期限上,旧当铺一般都将典期规定得相当长,几年乃至几十年;新当铺的典当期一般都由当事人协商而定,一般都在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不等。
因为典当是以救急为目的的调剂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有些当物的质量、数量、价值经过较长时间后会发生变化,加之当铺条件和资金的局限,
如果当期过长,场地和资金被固定的当物长期占用,当铺就没有能力从事新的业务,资金周转减慢,这样也就不利于当铺的发展和其所具有的救济作用的发挥。
参考资料:典当业-搜狗百科
典当行是有金融性质和商业性质的的社会经济机构,有着融资服务功能。这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公司还发挥着当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一些功能,诸如提供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
《典当经营许可证》是由商务部统一管理,统一监制,实行统一编码的。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中规定:申办《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先满足设立典当行和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一.设立典当行的资格: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控股。
(6)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并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3)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典当行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内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典当行承担。
(5)典当行对每个分支机构,需拨付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营运资金;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6)其他规定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