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安装费发票必须备注项目地址吗

2025-03-01 18: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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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因为按照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安装车库门属于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在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中扣除。
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属于增值税发票,如果不按照规定填写备注,虽然不抵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是不得扣除的。

回答2: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