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还能成立自首吗?

2025-04-28 1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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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由此可见,自首有两种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下;二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成立自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又逃跑的,不成立自首,当然假如其在一审前又主动归案的,仍旧成立自首。

此外,《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67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