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未到期 我提前辞职可以吗

2024-11-06 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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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

一、由于用人单位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4.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由于本人原因:

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回答2:

  劳动者辞职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3天提出辞职,如果在是正式期内提前1个月提出。
2、擅自离职的话,如果单位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形,是可以的。
3、如果公司为你缴纳培训费用并对您进行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您的擅自离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4、由于未通知公司,由于你的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

回答4:

什么劳动合同都可以辞职滴。
你签的合同上有规定违约条款吗,有一般就按上面的照办就行;
没有的话应该可以辞职,但不要自行离开,道理上说应该要给人家的时间去找人来接替你的工作呀,不应该自行离开,否则就是违背诚信了。

回答5:

这样辞职叫违约,但是可以双方协商,看看合同是经过公证处公正的正规合同吧,如果不是,就没有法律约束,就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