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儿媳和孙ZI 有继承权吗?

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儿媳和孙ZI 有继承权吗?
2025-04-04 16:17: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儿媳和孙子是否有继承权要看以下情况:
  1、如果有遗嘱让儿媳和孙子继承则可以继承。
  2、没有遗嘱的话,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2:

如果儿子不在的情况下,孙子有代为继承权,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的财产,如果儿媳在丈夫过世后对公公尽了赡养的责任,也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的。如果儿子还在,那就由他继承,儿媳和孙子都不能继承了。

回答3:

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同时还规定,继承人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因此,儿媳没有继承权,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回答4:

你的公公对自己的房产处置有遗嘱遵照遗嘱,没有遗嘱,需要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走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你的婆婆)、父母(你丈夫的爷爷奶奶,假设还在世的话)、子女(你丈夫及他的兄弟姐妹),你及你的儿子没有继承权。假如你的丈夫不在了(请不要介意,这里是在说具体出现情况的假设),那么你及你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