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重标准及高度标准

国家有没有相关条例规定关于货车载重标准及高度标准的?谢谢
2024-11-06 07: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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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回答2:

当然有标准了,不过交通和交警的标准不一样。
交通的标准是车货尺寸,长18米,宽2.5米,高4米以内,重量车货总重两轴车20吨,三轴30吨,四轴40吨,五轴50吨,六轴以上55吨,超过以上标准为超限运输,可处以30000以内的罚款。
交警的标准长宽高不超过车厢尺寸,超过则可处以200元罚款。重量不得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可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或者转载处理。

回答3:

新交通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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