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买方和卖方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 信用证是在这个合同里所规定的付款条款中规定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用信用证支付。
信用证依据合同规定开立的。
关于信用证的使用,有专门的规定: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契约
银行只受信用证的约束而与买卖合同无关
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受益人无权要求修改
信用证
是一份自足的文件。也就是说虽然信用证的开立必须以
合同
为基础,但一经开出,信用证即构成独立于
贸易合同
以外的一份自足
契约
。信用证
项下
各有关
当事人
的
权利
与
义务
仅以信用证
条款
为
依据
,与原依据的贸易合同无关,不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