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厂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工资单、解雇通知书、证言证言等,只要能证明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其实lz的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获得应得的9个月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
但是lz既然已经走了劳动仲裁的路线,就要收集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首先,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证据线索,举证倒置,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lz要做好一切准备,因为用人单位不可能拿出对你有利的证据,很有可能会伪造证据。比如说提供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说你是非全日质用工,那么他们的做法就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68、69、70、71条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不会支付你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
其次,庭审中文件证据大于物证,物证大于人证。你必须搜集对你有利的文件证据。比如带有时间、公司名称、加盖公章的发票;带有公司公章的工资单;有你签名有公司公章的各类单据,最好有详细时间,能精确到时间的最好,能够有利的证明你是全日质用工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是一个很大的楼的漏洞,本人就是在仲裁过程中被公司钻了这个漏洞才败诉的。所以来跟lz讲讲,一定要注意这方面证据的收集,仲裁是不会帮你取证的,只能靠自己!
我们不是为了多少多少钱的赔付,我们就是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我们应有的尊严,介绍一下自己仲裁过程中总结的一点经验教训,
1、看你朋友手头上还有没有工作牌、工作服、工资条等可以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东西,如果没有的话,对方不承认你朋友是他们单位的员工,就面临败诉风险;
2、由于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从进入单位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由于是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你朋友工作时间不到半年,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补偿,超过半年,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公司员工一般也不会冒着被老板开除的风险帮你的朋友作证,这是很现实的生存问题,也不能怪他们。要求他们出来作证,也是希望证明你朋友是单位的员工,如果有可以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东西,他们可以不用作证了。
补充回答:看试用期的试用期限以及到期后有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到期没签正式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根据你最新提供的资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具体参照上面讲的计算。
1,走仲裁关键的证据是证明跟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比如工资条、社保证明、你工作时所做的项目、签发公司快递的单据等等都可以。也就是说,你有你在那里工作过的证据就可以,包括工作环境的照片都可以,这些证据只是证明力上的大小问题,都是证据。
2,补偿的话,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双倍赔偿,补缴社保等等,无故辞退有补偿,具体情况要根据更详细的信息才能得出。
3,员工不作证很正常,他们也要生活的,换个角度来想也好理解。这个没关系,有其他证据是一样的。
4,如果你们收集证据很难,那么你们可以不申请仲裁而去找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这样的话就不需要你们举证了,不过这样的话获得的补偿较少一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仲裁的时候可以提供工资条,考勤记录,工牌,工作内容,工衣以及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劳动关系事实的资料都是可以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