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说还有转正合同一说,法律上没有这项东西。一般临时工没有试用期,3个月到1年合同,试用期是1个月;1年到3年的合同,试用期是2个月;3年以上合同试用期最长是6个月。具体加薪的问题法律解决不了,那属于本人和单位的协议问题。合同在这方面管的只是试用和“转正”的问题。至于你所说的单位合同违法问题,可以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之前能与单位协商解决更好。
楼主:您好!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加金,而且过试用期的话,要连试用期一起补足的,您所在的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加金
这个公司做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前几个月的社保金。但问题是公司老板会不开心,辞退你的可能性很大。你得权衡下。我建议你等离开后再去劳动局投诉要求单位补交,这个办法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