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杂费要加在材料费里一起算增值税吗?

2025-03-10 13:40: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运杂费应该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当运杂费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可按抵扣凭证上的税额一起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运杂费与材料费一样属于可抵扣的进项,但是否能抵扣,还应该看是否取得抵扣凭证。目前,货物运输行业已经营改增,只有取得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按发票上所注明税额计算进项并进行认证抵扣。如果没有取得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该运杂费全额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回答2:

运杂费分配计入三种原材料的成本。
运费6000元,进项税额=6000*0.07=420元,6000*0.93=5580元计入材料成本
甲材料应分摊的运费=5580*(30/165.5)=1011.48元
乙材料应分摊的运费=5580*(42/165.5)=1416.07元
丙材料应分摊的运费=5580*(93.5/165.5)=3152.45元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材料 301011.48
乙材料 421416.07
丙材料 938152.45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281770
贷银行存款1942350

回答3:

是的,不仅购进所发生的运费,而且连销售发生的运费同样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