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个月最后一天告诉你不过

2025-02-24 03:10: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试用期6个月最后一天告诉不过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的话,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法律意义上,合法。3年合同期,可以有6个月试用期。不过,正规公司通常只试用3个月,如果需要延期3个月,会知会该试用员工,包括原因。

这样的烂公司(可能出于压低劳力成本,不断以试用招聘劳力),不值得你留恋。不要遗憾。

回答3:

劳动法规定三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小心公司使诈给你签了3年零一天,这样他也可以试用6个月,另外试用期他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辞退你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告他,或者先申请调解,也可以要求他给你补偿。

回答4:

经理级以上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的。咨询相关劳动服务部门一下吧。是挺气人的。

回答5:

我好像看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多3个月的,那公司是一种骗记,可以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