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具资格并满足审批条件,而不是所谓“祖传秘方”。
开个体诊所需要的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个体诊所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xx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场地使用证明
(3)设置可行性报告
(4)选址报告和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也就是说,想自己开诊所,国家执业医师在医疗保健机构注册后行医满五年。有的省还有本省的规定,要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临床专业满五年,同时还要有辅助人员等。如果是中医师证,还要有一个国家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少,医院的药师就不多)从事中医。如是西医,要一个国家执业护士,以上条件全够了才有资格审批。
四室独立,总面积不低于80平方等等。
办个个体户小门诊就行。先找当地工商所核名,你治什么的,能治胃肠吗。,好的话我免费给你办
现在开诊所 很麻烦 建议到药监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