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定了八级伤残的话,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伤残赔偿金是受诉法院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6年。
具体的计算标准要根据你的事故发生的统计数据及受害人的户口计算。
其他的赔偿费用还有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计算标准你可以去我的博客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
交强险12.2万元,不分责任,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则由你承担,主次责任,如果你主要责任,你承担80%,如果你次要责任承担40%。
残疾赔偿金:
伤残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1级伤残赔偿系数=100%
2级伤残赔偿系数=90%
3级伤残赔偿系数=80%
4级伤残赔偿系数=70%
5级伤残赔偿系数=60%
6级伤残赔偿系数=50%
7级伤残赔偿系数=40%
8级伤残赔偿系数=30%
9级伤残赔偿系数=20%
10级伤残赔偿系数=10%
死亡赔偿金计算:
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B 年龄60岁≤X≤75岁: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X)年
C 年龄 X≥75岁: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 年龄60岁≤X≤75岁: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四、误工费:
按照实际误工损失计算。
无收入证明,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五、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70元/天】
六、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2007.9.6)第13条确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50元/日
【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为20元/天】
六、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事故双方责任的依据,对方可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连带赔偿。
3、限额外的赔偿诉求对方可通过提出诉讼解决。
登记必须经过鉴定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