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海超市钱款被偷,收银员被要求赔偿40%,属于什么类型的事件?

2025-04-16 02: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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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员工因过错导致用人单位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被依法刑事处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公司财务被盗,员工如果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承担责任
1,履职员工具备保护公司财务的指责(如保安或特定的财务保管人员)
2,履职员工在履职期间,因个人原因玩忽职守,或出现重大疏忽,导致公司财务严重受损
亦或者履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自行或内外勾结盗窃公司财务的
如果员工本身没有保管义务和责任,或已经尽到工作义务,没有故意行为的,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员工承担责任

从《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起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了满1年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视为你和公司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1:因为你是收银员就具备了财务保管人员的性质,你要承担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2:你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