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起诉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诉法第109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所以说符合条件是可以口头起诉的,必须是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如手有残疾,文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