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法不具体,有失偏颇。你的问题只有用实务证据来回答。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贷款合同等等都是具有债权债务的单务或双务合同,以举证原则来讲,用合同中确认的债权(包括无形、有形,动产,不动产)是最有效,有力的证据,但是,74条(的撤销权指的是作为债权人的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使用。原因在与你说的债务人对于他人的债权你很难拿得出证据来,例如你说的“合同中的财产”你如何去拿到债务人对于他人的到期债权的合同原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