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监狱服刑人员每年几月是减刑日

2025-04-23 21: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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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减刑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回答2: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