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了,补办了,丢的那个还有效吗?

2025-04-07 17: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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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回答2:

当然无效了,驾驶证有对应的条形码。

回答3:

1、驾驶证丢失补办了新驾驶证,丢失的那个旧驾驶证就作废了,不能再使用了。因为在申请补办新驾驶证时向公安车管机关填写提交了驾驶证遗失作废申明,就意味着旧驾驶证作废了。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
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
4、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驾驶人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