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成都郫县,能在邛崃羊安读小学,但只能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1.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予以积极妥善安排就学,不以“班额限制”等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根据本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基础教育适龄人口情况,提前做好安置计划。尽可能多地接收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并切实做好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能够接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条件的基础教育。
3、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校就学,应持有关证件到学校联系,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后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再由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规定定办理借读手续,建立学籍。
4、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不拒收居住地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维护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在奖励、评优、加入少先队和共青团以及入党、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同等对待。
5、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就学。
6、学校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不同特点,因人施教,分类要求,分层指导,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的关心与照顾,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积极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起享受到公平和谐的教育。
7、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不额外收取有关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不超标准收费,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教育费用负担。
8、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本校受完初中阶段课程的,由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义务教育证书。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本地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