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检测报告的有效期是三至五年,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四年,可登陆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对消防产品进行查询,可按消防产品的种类、或消防产品的企业、或型式认可、或3C认证等方式进行查询。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灭火消防车专勤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后援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消防车附配件,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消防电器控制设备,洒水喷头报警阀与附件水流指示器消防压力开关。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以及火灾事故的器材。常见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斧、消防警铃、消防过滤式呼吸器、消防水带、火灾探测器等。
灭火的方法有三种:隔离灭火法、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消防器材是人类与火灾作斗争的重要武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多种学科的相互渗透,给消防器材的更新和发展带来了生机与活动。随着消防器材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领域的广泛应用,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及其它灾害的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消防科技已成为推进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消防检测分为固定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电气安全设施检测。有效期为1年,每年至少年检一次,此依据根据新消防法第16条,第3点明确指出
现有国家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条例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到检测报告有效期,可能是质疑产品与当初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或者质疑是否能长期维持该一致性,但是并没有法规和标准规定检验报告有效期。
唯一提到检验报告要换新的是GB14561-2019《消火栓箱》中的7.1.1条:
7.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等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搬迁生产;
e)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