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去你申请仲裁的劳动部门再咨询下。
申请法律援助是有条件限制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无偿法律援助:
(一)符合本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二)申请事项依法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
(三)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
经济困难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