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一、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
1、高空抛物物业不承担责任。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高空坠物可能的危害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危害如下:
1、卫生保洁难度。业户将垃圾果皮等随手丢出窗外,破坏环境卫生,给保洁工作增加了难度;
2、业户投诉。容易引发业户之间的矛盾,并引起投诉;
3、事故赔偿风险。取证难是高空抛物的一大难题。物业公司做为管理方,每当高空坠物引发伤人或财产损失,往往会受到牵连,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