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5-02-28 07: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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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动手打人所负的责任要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决定,不构成轻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致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方先动手打人怎么办
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如果伤情鉴定一方为轻伤及以上,那么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调解,由检察院起诉。
发生口角打人对方先动手的处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先动手打人,然后被对方打伤谁的责任
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因此如果还手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被除以刑事处罚,并且还要进行民事赔偿。但是由于是对方先动手,因此可以适当减轻行为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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