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房子是我爸的名字,那现在的房子是不是算是遗产?还是直接由我妈继承房子的名字?”:
(1)房子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虽然只有你爸的名字。
(2)你爸去世后:这房的一半成为你爸的遗产、另一半属于你妈所有。
(3)你爸的遗产:不是全由你妈一人继承,而应由你妈、你、你哥和妹、你爷爷奶奶(如果你爸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
2、“我妈最近想把房子卖掉准备去别的地方供房,换个环境.不过我家的姥姥也就是我父亲的妈,她反对.说卖的价钱太底了.不肯签字!!”:
(1)你父亲的妈:应是你奶奶。
(2)这房中属于你爸的一半,你奶奶有继承权,所以:卖房时必须得到你奶奶的同意。或者你妈妈将你奶奶应得份额的钱补偿给她、让她将她应得的房产份额给你妈妈。
3、“请问如果卖房子的话价钱是按照那个规定的?还是按照家人的票数决定?如果我姥姥不肯那有什么方法解决?”:
(1)价钱只能由买卖双方定。
(2)但能不能卖,必须是你妈和你爸的所有继承人都同意才行,不能按票数决定:没有所有继承人签字,房管局不给过户、这房也就卖不成。
(3)你奶奶和你妈妈共同委托一个中介评估机构评估一下这房值多少钱:你妈妈将你奶奶应得份额的钱补偿给她、让她将她应得的房产份额给你妈妈。
4、“请问如果房子卖的话我们各占多少百分比?”:你妈先分走一半,再加上你妈继承你爸遗产的份额,你妈共有3/5,你和哥妹你奶奶各占1/10。
5、你爸的欠债:如果是你爸的个人债务,先用卖房的一半钱还债,剩下的你们继承;即使你们先分了,也要在分到的钱的范围内承担为你爸还债的义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先用卖房钱还债,剩下的先分出一半归你妈,再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一般是均分 。
朋友你好,我是一名法官,对你父亲的去世我深表同情,望你节哀顺便。你提到的这类案件我也处理过一些,我的理解是这样的。问题一,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个房子应该是你父母的家庭共同财产,即你父母对该房屋各有一半的权利,属于你父亲的一半是遗产,一半属于你母亲所有。你母亲不能全部继承这个房子。问题二,你父亲的母亲应该是你的奶奶吧。你母亲是没有权利卖房子的。如果所有继承人都同意下(包括价格也同意),她可以卖房,但事后你们可以按继承法的规定分割个人应得的继承款。继承的顺序是这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或者是先起诉,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这个房子,也就是你母亲先分得一半属于自己的财产,剩下一半的房子你,你奶奶,你母亲,你姐和你妹继承,房屋多得的人可以给少分得的人返钱,因为有纠纷了,一个房子不可能你们共同居住了。问题三,如果房子卖了,你母亲先得一半房款,剩下的一半你们五个人平分,各五分之一。关于补充的问题,如果债权人先起诉或向你们索要欠款,4万元的债务是你父母的共同债务,应先偿还此笔债务,剩余的部分,按上面的方法分割。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或是向你们索要呢,先继承遗产,你母亲分得的一半房子中先承担2万元的债务,剩余的2万元应是你父亲承担了,但你父亲不在了,应由继承人承担,也就是你们五个人分担这2万元的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但按你们继承的房屋遗产价值看,所继承的遗产超过了你们各自应分担的债务了。所以你们五人分担这2万元的债务。朋友,我的回答不知你是否能够满意,真心希望你们家庭间的纠纷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就象你说的一样,毕竟都是亲属吗,手心手背都是肉啊。相信我吧朋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再见,朋友!
基本上同意上位仁兄的回答,这里主要涉及几个法律概念小做提示:
(1)什么是遗产,以及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问题。
(2)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以及去世后前两者产生的债务清偿问题。
(3)什么是法定继承,以及法定继承后的继承权位阶问题。
总之每个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房产的分割应尊重权利人的意愿,或通过市值价值分割以公平的维护到每个继承人的权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