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朋友的行为 并无抢劫财物的故意,即其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夺取财物,所以我觉得抢劫罪不能成立。可能是抢夺罪,应为抢夺的行为是存在的,而且手机的价值也应该达到标准。
如果以抢劫罪起诉,那么基本不能取保候审。
你最后提到的 认识市长问题比较麻烦。 只能尽量托人去打招呼了。。唉。。法治的悲哀。。
您好!针对您所困扰的问题现提供以下解答:
一 抢劫罪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
此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犯罪。主观上不影响定罪的
二 如果你朋友没有使用暴力,抢劫罪是不成立的。但目前受害者告他抢劫,公安机关也只能以涉嫌抢劫罪拘留。后续进展且还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
三 抢劫罪是重罪,不能取保候审,但你朋友如果没有用暴力,不能认定是抢劫罪
四 目前你们看不到他,只有委托律师才可以会见。所以给你的建议是先了解他所犯何罪,然后让律师了解具体案发过程后再从长计议
回答完毕,祝好运!
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五十五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五十六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1、你朋友的行为表面上还不构成抢劫罪,可构成抢夺罪。(在我国喝醉酒后违反刑罚是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告不告抢劫不是受害人说了算的,定刑需检查机关提起公诉,再由法院来定夺罪名的。
3、至于保释或监外执行,那得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定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至于上述的情况,应该关键是从嫌疑人的主观意图是否有犯罪的故意;作为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刑事拘留,应该进入了立案侦查的程序;将嫌疑人拘留不等于对他定罪(抢劫),其目的是将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借此来为调查取证,防止嫌疑人有碍于调查~!相信公安机关在此类案件上会给于嫌疑人一个有根有据的结果!至于取保候审应该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取保(人保和财保),必须要经的公安机关的审查批准,符合取保条件才能取保!相信法律,相信法律能给于一个公正正确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