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工商局、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任免职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大概7到15个工作日会有批复,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国税局、地税局及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
国税局、地税局到前台领取变更登记表格(或上网下载表格)填好后,连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递交前台即可。银行的话要带上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印鉴卡及公章、财务章、新旧法人印鉴等。
法人变更还需进行许可证变更
换取了新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预留印鉴之后,对一般公司来说,法人变更就完成了。可是若公司还有其他的证书,上面也标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字样的,比如ICP许可证(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等,那么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你还需要及时去办理这些证书的法人变更。
另外,若公司有进出口业务,变更法人还需要去海关、外汇局等部门进行法人变更。这些变更所需要的材料无外乎也是上述“证明变更属实的证据”,是否还需要其它的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而且变更这些许可证的时间点一定要把握好,比如就ICP许可证来说,每年的1月4号至3月31号进行年检, 如果没有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信息,通信管理局将会吊销你公司的ICP证,并且规定你3年之内不得再办理ICP许可证。
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每一个许可证都是公司的某一些经营范围的“通行证”,一旦被吊销,就意味着这些经营范围三年内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所以变更许可证时一定要协调好年检的时间,不要错过了年检。
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年检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ICP变更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当然,若想快一点,可以办理加急。
扩展资料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9、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14、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1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18、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1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21、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2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2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5、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26、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参考资料:法人变更-百度百科
1、企业法人代表变更后要填写公司变更登记书,由老法人签署,加盖公司印章,准备股东会决议、新法人的任职文件及登记表,还有身份证明复印件,带上老执照。
2、还要变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税务登记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新法人代表身份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新法人代表身份证、验资报告及转让股份的股东会决议、经办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带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全套印鉴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
(4)都要带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扩展资料: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企业名称审核表》及《名称(字号)核准通知书》;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6)其他与名称有关文件、证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变更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任免职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大概7到15个工作日会有批复,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国税局、地税局及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国税局、地税局到前台领取变更登记表格(或上网下载表格)填好后,连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递交前台即可。银行的话要带上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印鉴卡及公章、财务章、新旧法人印鉴等。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扩展资料:
法人这个概念本来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在作为“法律上的人”的地位,与自然人(即真实的人)概念对应,可以直观理解为:一家公司就是一个法人。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约定俗成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而法人变更这个概念通常指也是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不是法人的变更,即一家公司的分立与合并。
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人代表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任免职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大概7到15个工作日会有批复,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国税局、地税局及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国税局、地税局到前台领取变更登记表格(或上网下载表格)填好后,连同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递交前台即可。银行的话要带上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印鉴卡及公章、财务章、新旧法人印鉴等。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9、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14、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1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18、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1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21、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2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2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5、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26、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其他部门不需要改变,照常运营即可。财务部门,就是要去银行更换印鉴卡,出纳还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基本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