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B级别一般都是经理级别。如果抓的住也要看他的个人所得多少,根据百分比和直销管理条例来确定将要罚多少,不过一般都是两三千的保释金就会放出来。
第二,B级别那么大人物公安能不能抓到还是回事,如果公安能抓到B级别那就厉害了。跟他们斗智商,至少公安还没那么多智慧和警力去做这些事。也明知道捞不到太多油水。
第三,被抓如不涉及刑事犯罪一般是拘留一个月,然后通过其它人拿两千保释金保释人就出来了。甚至于有时候就直接做完笔录就出来了。
国家的态度很明确,不支持你做,但允许你的存在。必定不论他们的团队在哪里做都会给当地经济带来效益,国家取缔是不可能,中国直销企业每年也给国库上税几个亿的收入,不是笔小数目。
所以做牢谈不上,除非特殊情况。罚钱也就等于保释金了。
各地整治传销活动的标准不一样,有的地方严,有的地方松,一般山东,陕西,江苏,浙江,广西,还有辽宁比较严重,所以各当地的公安,工商部门根据当地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地区给于整治,各地程度不一,会不会判会不会罚标准不一。
希望可以帮上你。
月下泪之yaner 的回答不完全正确。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绝不允许它存在。根据就是:《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个条例你可以到网上查询。
现在很多传销组织为了欺骗新加入的新人,往往欺骗说传销国家既不鼓励,也不禁止。甚至把国家打击传销说成是国家对传销的负面调控。目的是把发展不好的传销组织打掉,保护其他发展好的组织。属于“优胜劣汰”,保护传销的生态平衡。否则,全国知道传销这么好,就没人从事种地、生产等工作,以后人类吃什么、穿什么等。非常具有欺骗性。你要提高警惕。
你朋友做到B级别,已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了。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其中规定:
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到底会判多久?会处罚金多少?要根据上面规定及看你朋友的违法犯罪情节、后果、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等由法院认定。其他人不好说。
你说的B级别是哪个级别,只要不是传销头目,一般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其中规定:
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