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居,是指在国外已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事实上已在国外居留,包括外国政府批准的合法定居和已被外国政府认可的事实上定居。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参与者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在国外连续居住满18个月,即可达到华侨的认定条件。
光申请是不可以认定为华侨的,必须申请后确实有在马来西亚居留一段时间才可以申请华侨认定。具体最好问你所在地的侨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