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认为,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因而对这种行为的处理方法是,轻者可视为违反夫妻双方应尽的抚养义务,严重的可以归为遗弃。。。。。。。。。。。。。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已。。而且也很难收集证据吧,你要是法官有该怎么界定呢。。。。总之这个还是修补比较好,法律是有限的,多用用感情。。。 采用我的啊
家庭冷暴力属于情感方面的范畴,可以由道德来调整,暂时没有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针对家庭冷暴力,有如下对策:
第一,夫妻双方不愿说话,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交流,比如发个短信、写封邮件。如果条件不允许就写在纸上,把想与对方说的话写下来。
第二,如果家里有孩子,可以从孩子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话题逐步地产生交流,达到沟通的畅通。如果没有孩子,可以考虑两口之家增加一个新成员。
第三,如果有什么两人都不愿提的话题,可以先暂时不说。先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逐步地真诚地进行沟通。
第四,妻子在丈夫的眼中永远都是弱者,即使你再有能力,丈夫也有保护你的想法。去迎合他,每天要求他抱你10分钟,只要坚持,时间长了两个人的感情会大有改观。
第五,把家内冷色调的灯光换成暖色调的,在丈夫回家前将灯光调暗。回家后他会觉得非常温馨。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
违反了婚姻家庭保护法,这个很难受到惩罚,毕竟是家庭内部的事。
不违法,可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