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索要欠债,必须去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2024-10-28 22:05: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去法院起诉索要欠债,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是要去户籍所在地法院的,如果欠债人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借钱给对方的时候有转账凭证的能证明合同履行地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的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法律分析
起诉欠债不还要到哪个法院,是属于管权的问,依据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人,也就是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不还钱采取起诉的方式债务追讨,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答2:

经济纠纷只能去被告户籍所在地了,全国通用的。
你是起诉欠款,先不要起诉要不要对方赔钱的问题,因为就算如果你打赢了官司,这段时间对方恐怕也早已把财产转移了,你打赢了官司没用,法院找不到对方什么可以用来抵押你欠款的财物,没用。所以,在起诉对方之前,你就可以拿着收据到法院先申请查封掉对方的财产,这时你再起诉。

回答3:

1、欠款纠纷一般只能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而被告所在地可能是户籍地,也可能是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还要分析欠款的原因,如果是合同、经营等引起的欠款,还可以选择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是借款纠纷,一般只能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答4:

他们回答都不全面。
欠款是什么?是借款,那么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原告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需要有证据)。
如果是买卖合同,产生的借款,就需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不能随便选取法院起诉。
直系亲属,可以作为代理人帮你去起诉。不能作为原告,只能当代理人。

回答5:

不可以,欠款纠纷属一般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